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,是落实新《公司法》要求、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。宜春市积极创新实践,通过“优环境、优服务、优机制”的“三优”工作模式,扎实推进政策在企业层面落地见效,助力企业理性投资、稳健发展,加速市场出清与结构优化进程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截至目前,宜春市私营企业存量已突破17万户,注册资本总额达6053亿元。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不仅显著增强了企业信誉度,还有效降低了债务纠纷发生率,提升了企业融资能力,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。

一是优环境,营造良性发展氛围。根据新《公司法》要求,推出一系列工作举措,持续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,推动登记管理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,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。精准解读政策。针对初创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公司等不同主体,开展《公司法》及配套行政法规的政策解读,截至目前,累计开展政策解读12次。降低创业门槛。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备案制,创业者无需在创业初期筹集巨额资金即可设立公司,有助于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研发、市场拓展和团队建设。科学配置资金。帮助企业结合盈利周期、项目进度分阶段实缴,灵活安排出资时间,优化资金配置,让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价值,提升企业竞争力。
二是优服务,打造极简登记生态。通过简化注册资本认缴的登记程序,提高登记效率,降低企业成本,实现“减资流程一次办”。明确认缴期限,要求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,需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,避免过去认缴期限过长导致的资本虚化问题,增强公司资本信用,让市场交易更具确定性,保障债权人利益。强化信息公示,加强注册资本认缴信息的公示力度,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、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,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,方便合作伙伴和社会监督。做好存量调整,对已登记设立的公司,若出资期限超过新规定,逐步调整至规定期限内,对于出资期限、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,登记机关督促公司及时调整。
三是优机制,筑牢风险防控体系。建立健全注册资本认缴制的监管机制,加强对公司股东出资行为的监管,防止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。建立健全信用体系。通过建立健全公司信用体系,对公司股东的出资行为、经营状况等进行信用评价,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。加强风险预警和处置。建立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,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风险隐患,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。加大违法惩处力度。对违反注册资本认缴制规定的行为,依法进行严厉惩处,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