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,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“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”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。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情况的,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,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举报的应署名,并附联系方式至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三科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22日-2024年3月28日
联系电话:0795-3216765
联系地址: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三科
附表:宜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表
宜春市行政审批局
2024年3月22日
宜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表
序号 |
企业名称 |
申请事项 |
审查意见 |
1 |
宜丰君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|
首次申请: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|
同意 |
2 |
宜春市春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|
首次申请: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|
同意 |
3 |
江西嘉乾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|
注销申请:施工劳务企业备案 |
同意 |